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改革进行时:汾酒集团签订2017年度及2017-2019年任期经营业绩责任书

2017年2月23日,汾酒集团2017年度及2017-2019年任期经营业绩目标责任书签约仪式在太原隆重举行。

     省国资委党委领导班子成员、巡视员、副巡视员、省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,驻并省属企业主要负责人,汾酒集团领导班子成员,省国资委机关各处室、省纪委驻国资委纪检组各室、监事会各办事处,各直属单位主要负责人、省金融办、山西证券局负责人,中央驻晋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机构负责人等同志参加签约仪式。

    会议由省国资委党委常务副书记曹慧昌主持。

    工作人员宣读汾酒集团2017年度及2017-2019年经营业绩责任书内容。

    新的经营业绩责任书,按照权责利统一、对标先进、正向激励的原则,制订了汾酒集团2017、2018、2019年收入(酒类)增长目标为30%、30%和20%;三年利润(酒类)增长目标为25%、25%、25%。与此同时,省国资委向汾酒集团董事会下放八项权利。


 
    山西省副省长、省国资委党委书记王一新发表重要讲话

    山西省国资委主任郭保民与汾酒集团董事长李秋喜,在《2017年度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》、《三年任期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书》上分别签字


    汾酒集团党委书记、董事长李秋喜发表讲话并作出郑重承诺,未来将身先士卒、履职尽责,团结带领汾酒集团干部职工,迎难而上、攻坚克难,全力以赴、奋勇开拓,确保完成目标任务。

    本次责任书的签约仪式,是落实2月9日山西省国资委会议精神和王一新副省长讲话要求的具体行动,标志着山西省属企业目标责任考核改革试点的正式启动、国资国企改革的大幕正式掀开,更加坚定汾酒集团打赢这场改革攻坚战的信心和决心。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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